sky账号注册 登录测试平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土壤〔2018〕41号)《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179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11月,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开展了区级综合自评估工作,并编制了《宿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自评估报告》。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国务院于2016年制定并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明确要求各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工作,作为检验各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的重要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十三五”期间各省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至少评估和公开1次。此外,《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中也明确要求定期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各设区市环保部门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定期向省厅报告辖区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十条》、《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江苏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推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度和机制。
本次宿城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对象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等。评估时段为:2017年至2020年10月。
宿城区在2017~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基本贯彻落实了省、市土壤污染防止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突出了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排查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程环境执法监管,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夯实了土壤污染防治基础,从源头管控、准入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土壤环境管理。
宿城区较好地履行了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对农业污染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防治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宿城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宿城区无受污染耕地,因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满足《土十条》关于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020年底达到90%的要求。
为有效推进宿城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宿城区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及时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多项政策和法规文件,并与多部门协同合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宿城区共4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均被列入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布点采样地块名单内,目前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宿城区目前暂无污染地块。
通过开展落实耕地定点监测、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农膜回收等措施,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生产模式;同时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化等相关工作任务,为保障全区农用地环境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宿城区共涉及2家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和江苏精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均与区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均已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一系列义务,完成了周边土壤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