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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5-12-12 13:50    文字:【】【】【
摘要:近几年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2018、2019、2020年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

  近几年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2018、2019、2020年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为原则,以改善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突出重点区域和行业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污染耕地土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等目标落实,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十堰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的要求,先后印发了《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丹政发[2017]34号)、和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施方案(丹政办发〔2018〕32号、丹政办发〔2019〕27号、丹政办发〔2020〕27号),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基础。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二)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洋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和省土壤污染详查办《关于持续完善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函》要求,我市于2019年至2020年共计完成38个地块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其中,在产企业地块12个、关闭企业地块5个、填埋场地块8个、尾矿库地块13个。

  2020年,按照《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测试分析工作方案》要求,依据前期地块基础信息采集数据,经省级风险筛查和结果纠偏,我市对新兴中部矿业有限公司地块开展采样调查,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地下水采祥点4个,采集土壤样品33个、地下水样品4个。目前正在测试分析阶段,测试分析结果将统一提交省土壤污染详查办进行成果集成。

  (一)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科学划分。按照《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度实施方案(丹政办发(2019)2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方案,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以乡镇为单元,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将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将重度污染耕地纳入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因地制宜,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

  (二)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取得进展。一是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定并落实轮作休耕保护规划,让过度耕作、过于疲惫的耕地休养生息。我市农业生产栽培模式主要就是轮作,比如小麦-水稻轮作、油菜-水稻轮作、小麦-红薯轮作等。2018年开始,我市探索实施耕地休耕,计划每年休耕20000亩,用地养地相结合来提升和巩固粮食生产力,让过度耕作、过于疲惫的耕地休养生息;二是完成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建立“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农产品主体功能区在农业领域的进一步细化落实,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农产品生产主体功能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我市划定“两区”片块3960片,面积15万亩,完成了划定任务。

  (三)安全利用类耕地利用顺利实施。一是制定了《丹江口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 转发《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和十堰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我市已经完成所涉及镇的基础数据收集、行政区划图、农业区划图、土地利用分布图、肥料和农药使用、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数据。目前,正在等待经费,待资金到位后通过招标聘请专业机构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报告和清单,报政府批准实施。

  (四)严管类耕地管控得到落实。成立丹江口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按照省厅安排,今年各地要全面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3个现场核查、加密布点采样等基础工作。完成了《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丹江口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正在审核《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丹江口市农田地膜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丹江口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待审核完成后报请政府进行实施。目前《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25号)已经下发,安排专项治理资金466万。

  (五)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有力落实。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一是通过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种植绿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改进施肥方式等措施,减少化肥使用量。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60718吨,比2018年减5.75%。二是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培养扶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广新型、先进植保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和植保作业能力。今年全市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4万多亩,防治效果达到90%以上,2019年全市农药使用量1008吨,比2018年减9.38%。三是抓好经营制度建立,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2019年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为12.82万吨,秸秆可收集量10.52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92万吨,水稻秸秆2.87万吨,小麦秸秆2.79万吨,油菜及其他作物秸秆1.9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9.8366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6.1546万吨,饲料化利用量3.0057万吨,能源化(燃料化)利用量0.4234万吨,基料化利用量0.2529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5%,比2018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

  根据鄂农计发[2019]11号和丹政办发[2018]5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市2019年度计划投资425万元,对37家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中小型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实施建设工作,目前验收工作基本完成。一是建设雨污分流沟渠(管道)6774m,其中:雨水沟渠(管道)3150m、粪污输送沟渠(管道)3624m;三级沉淀池5470m³,干粪粪堆集池(棚)5391m³;建设异位发酵床1个、936m³,场床一体化3个、2620㎡;安装蛋鸡传输带12160m。二是购置粪污干湿分离机7台(套),粪污吸纳运输车14辆(台)。三是签订粪肥消纳土地(果园)协议111份、3.5万余亩;签订粪肥外销合同33份,年外销粪肥3.2万吨。全市114个规模养殖场中有98个(含农村能源等部门的 28个、4200m³)完成了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了84.2%,通过采取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料、沼液还田、养殖昆虫、鱼池养殖等方式,实现年资源化利用各类畜禽养殖粪污114.5万吨,利用率达到73.4%。

  2020年度我市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部署,提前规划、认线年底规模化养殖场达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以上。

  (一)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到位。根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丹江口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为丹江口润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填埋场)、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省丹江口开泰激素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计5家重点企业。较之往年增加了丹江口市润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填埋场,以下简称“润水科技”),其余四家重点企业市政府已经于2017年与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截至目前丹江口润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城区垃圾填埋场)因为土地使用权属的问题尚未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已经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四家企业较好的完成了自行监测任务。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落实到位。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用地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新兴中部矿业矿业有限公司曾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于2013年4月停止了生产,至今未生产。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第二条规定,该地块已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丹江口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省厅已经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丹江口分局于2020年6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对新兴中部矿业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进行初步调查的通知》(丹环发﹝2020﹞6号)。

  (三)搬迁改造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工作任务清单,共涉及我市8家企业。任务目标分三种类型:一是关闭类2家,包括东圣化工、神龙化工;二是搬迁类2家,包括恒康制氧、开泰激素;三是就地改造类4家,包括丹澳药业、共同生物、电化公司、宏茂冶金。

  1、关闭类:东圣化工采取政府关停回购方式,2018年已完成关闭任务,2019年通过十堰市现场验收;2020年神龙化工因破产关闭,其破产管理人已经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原环保部78号公告的要求,制定了《丹江口市神龙化工有限公司浪河分公司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与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科技经信部门备案,同时启动了后续的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该公司的拆除工作已经启动,预计12月完成。

  2、就地改造类:电化公司、丹澳药业、共同生物3家于2019年完成就地改造任务,均在2019年通过十堰市现场验收;宏茂冶金近年来处于实质性停产状态,因存在法律纠纷及企业经营困难,目前不具备改造条件,正在积极向省、十堰市沟通汇报。

  3、搬迁类:开泰激素选址在白果树沟生物医药产业园,红线已确定,环评已批复,安评已经过专家评审,正提交上会研究;工艺设计总图已完成,施工水电条件已具备,场平基本完成,地灾土垮方体基本清理完毕,计划11月13日入场。恒康制氧选址确定在金家湾化工园区,场平已完工,环评、安评已通过,主体工程已启动,预计12月下旬主体工程完成,老厂区设备拆除工作于11月12日启动。

  从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出发,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通过白家沟及小凌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试点项目的实施,将农田面源污染治理与农田生态功能恢复相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地表径流水净化利用与山区小流域生态景观相结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全流域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中心、实施效果在线监测系统等工程与设施建设,有效促进了农田氮磷循环利用与净化,从而达到试点区内化肥农药减量20%以上,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作物秸秆及尾菜等有机废弃物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循环利用95%以上的目标。目前,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27日开工建设, 2019年8月28日已经完成70%工程量,力争今年年度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与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关联性强,防控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土壤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法律实施也仅有不足2年的时间。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我市成立了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安全利用。

  2019年以来,我市将《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了市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入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办处区的重要日程,生态环境部门利用日常监管等时机,主动上门对重点土壤污染行业企业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2020年4月22日丹江口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专题培训,分局相关科室、执法大队以及重点监管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背景、土壤污染防治法主要内容、土壤污染防治法重要条款解读等方面展开,重点讲解了污染责任主体的认定、土壤污染全过程管理及法律责任。并通过身边发生的案例,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剖析,为大家上了一堂既专业又生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培训课。

  会上通报了我市重点企业土壤监测开展情况,丹澳医药、开泰激素、共同生物、丹江铝业等四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代表就士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会议就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全面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责任,完善方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此次培训的精神实质,提高工作实效,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

  通过自评估,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措施有力、落实有效、成效明显,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